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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东补西”不是高速公路暴利式收费理由
2015-07-30 
凯风

据《新快报》报道,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拟对收费期限作出调整: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特殊情况可突破30年。这一修订稿旋即引起社会热议,绝大多数车主均认为,高速公路作为公共设施,不应当由商业机构无限期经营谋利,而高速公路公司则纷纷“祭出”亏损大旗。

相关修订稿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试图突破高速公路经营期限,最大支撑依据在于收费公路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但收费公路究竟是亏损还是盈利,坊间一直众说纷纭,即便交通部门公布收费公路收支数据,也未能打消公众质疑。原因在于收支数据过于粗疏,且几乎所有省份运营管理支出都超过养护支出,不得不令人怀疑收费公路亏损真正症结所在。

更关键的是,收费公路一直“哭穷”,但高速公路上市公司却捷报频传。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18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整体盈利33.52亿元,平均毛利率为58.19%,其暴利程度远超银行地产。以社会诟病已久的广深高速为例,开通18年,当初投资不过百余亿元,如今收费已将近500亿元,利润保守估计也有上百亿元之巨。

在有关部门看来,这种情况并不显得多么匪夷所思,因为一省之内,有高速公路赚得盆满钵满,也有高速公路车流稀少收不抵支,高速公路即便在短短十来年内就已收回投资成本,也有继续收费的必要,以暴利补贴亏损,这就是“收东补西”。

且不说所谓的“收东补西”在账本上仍然混沌不明,这种说法本身就存在逻辑问题。其一,经营性高速公路应以合理回报原则确定收费期限,这就排除高速公路作为谋利工具的可能性,更不存在“收东补西”的政策考量。一条高速若成了“印钞机”,核定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的管理部门本身就难辞其咎,更遑论到期之后还要想方设法长期收费。其二,所谓“收东补西”违背“使用者付费”原则,且不说车主在过路费之后已经缴纳燃油税,让广深高速车主来补贴其他亏损高速,显然是将政府公共责任转嫁给部分车主,合理性何在

其三,为鼓励企业投资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公司往往都享有税收政策优惠,这在公路建设初期或有其合理性,在高速公路俨然成为“印钞机”的今天,税收优惠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收费公路公司只会声言其投入成本,却从来不提及优惠政策,难道纳税人不仅要付出税收成本,还得忍受长期收费

虽然全国收费公路整体呈现亏损态势,但广东省内高速公路却出现盈利,根据通报,2014年度广东省收费公路总计盈利3.9亿元。既然省内高速公路并不存在亏损状况,以广深高速为代表的暴利式高速公路就更没有延长收费期限的必要。

非但如此,早已赚得盆满钵满的广深高速更有必要提前结束收费或者降低费用,以林慧为代表的广东省人大代表们曾为此奔波十年之久,但广深高速“费坚强”却一直难破,如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发布,公众不免担忧广深高速非但不会提前停止收费,反而会以所谓“收东补西”“统借统还”的名义在到期后继续收费下去,但愿这只是担忧。

(原标题:“收东补西”不是高速公路暴利式收费理由)

本文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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