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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提速后开出首张吊销驾照罚单
2015-07-30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余红举通讯员赵静波)7月27日,驾驶员许谋驾车在福银高速公路上疾驰,时速高达182公里/小时,被高速交警依法罚款1000元并吊销驾驶证。这是7月1日我省高速公路提速以来,高速交警部门开出的省内首张吊销驾驶证处罚单。

当天8时39分,高速公路测速仪抓拍到一辆挂着陕西牌照的小轿车,行驶在福银高速公路抚州市黎川县境内时,时速高达182公里/小时,超速比例达到51%。9时许,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直属三支队第四大队交警在福银高速黎川收费站将车辆拦下,并对驾驶员许师傅进行了询问调查。

许师傅当场承认了超速驾驶的违法行为,并道出了超速的原因。原来,许师傅的一名亲戚突然去世,他匆忙从陕西西安驱车出发前往福建福清。随后,民警依法对许师傅超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0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从2015年7月1日起,我省高速公路小车限速从原来的100公里/小时提高到120公里/小时。时速达到180公里/小时以上的,罚款1000元至2000元不等,并吊销驾驶证。

本文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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