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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交警部门将广泛开展旅游交通安全宣传提示
2015-07-27 
7月23日获悉,针对当前旅游出行活动增多、交通事故风险加大的实际情况,为有效防范旅游交通事故,省公安厅交管局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省开展旅游交通安全大提示工作,全省交警将及时通过短信平台、电视滚动字幕、广播电台、户外LED显示屏、“双微”平台等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

全省交警将组织专门力量,联合当地交通运输、旅游、教育等部门,选取有关事故案例,结合当地旅游交通特点,编写安全提示短信,制作宣传资料、专题节目等,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提示广大群众旅游乘车及雨季自驾游注意事项等。同时,将旅行社、客运公司、学校管理人员及大客车车主、驾驶人等群体作为重中之重,联合相关部门,全覆盖开展针对性宣传提示,提示大客车车主、驾驶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非法从事旅游交通运营。协调当地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公司对动态监管人员、客车驾驶员开展专题教育,依托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持续推送安全提示,并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客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协调当地旅游部门,督促旅行社对业务员、导游等开展专题教育,提示严禁包租非法车辆组织旅游活动,并发挥导游作用,结合旅游活动过程开展安全监督和提示。协调当地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对学生家长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提示暑期旅游出行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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