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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拟将长期收费网友:哭穷起作用啦?
2015-07-27 
7月21日交通运输部今日起就《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对收费期限作调整。按照相关规定,高速公路或将长期收费。



高速公路拟将长期收费网友:哭穷起作用啦?

收费期限调整涉及三个方面:①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②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30年;③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另外,政府收费公路中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其他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但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市区最长不得超过20年。

让人困惑的是,高速公路难道不应该属于基础设施么,为什么还要长期收费难道是高速公路之前的“哭穷”起作用啦?

这要从PPP模式讲起。BOT,BOOT等广为人知的政府部门和承建方等相关方的基础设施建设结构,都是广义上的PPP。都是政府在不同程度上以特许权或者特许经营权和少量(相对于整个工程款和融资费用、运营费用等来说)财政资金作对价,吸引社会资本和私人部门的广泛参与,从而达到的私人部门获利而政府也能减少财政压力的效果与目标。

但是,社会资本之所以自愿参与自然是因为有利可图;政府所减轻的财政负担其实也是以出让特许经营权做代价的,这意味着在私人部门运营或所有的期间,政府无权以公益化的方式让这些PPP模式下的基础设施无偿为百姓服务。这恐怕有些让人生疑,难道政府省下来的钱是让老百姓去付吗

并非如此。政府的财政资金也是来自于税收,就算是由政府承建,资金仍然还是在纳税人的头上。PPP模式帮助政府提高了资金的运作效率,减少了寻租(也有在这一点上持不同意见的),还减少了财政压力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政府债务危机。可以说PPP确实是“三赢”的,也更市场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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