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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巴彦淖尔支队第六大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2015-07-25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巴彦淖尔支队《关于开展2015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第六大队制定“四项措施”,明确行业消防安全责任,认真落实2015年夏季消防工作。

通过学习总队、支队关于做好夏季消防安全的文件精神,第六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如山、常抓不懈”的理念,坚决贯彻总队、支队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分析研判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立即组织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确保全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有序稳定。

一、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2015年夏季消防工作做到“一明确、二建立、三规范”的总要求。“一明确”即明确消防安全职责;“二建立”即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三规范”即规范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规范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二、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及能力

在全大队形成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学会消防,全体人员达到“懂灭火设备使用,会扑救初起火灾;懂自救逃生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两懂两会”要求。

三、建立完善火灾隐患预防和整治长效机制

进一步提高各股室和义务消防员的预防和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各股室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明确各股室、个重点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股室、重点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各自职责。

四、进一步落实防火工作日常排查

加强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尤其是今年夏季气候干燥,各股室用电量增加,各类火灾事故进入多发期,第六大队针对本单位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经常性控制用电设备、排查线路及配电使用情况、单位职工食堂明火使用管理、车辆检修维护等日常预防性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认真履行防火防电保安全的工作责任,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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