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昌南高架桥下违建开绿灯》·市政回应:高架桥下违建都要拆
2015-07-24
23日,本报刊发了《谁为昌南高架桥下违建开绿灯,停车尝办公用房、仓库扎堆,市城管委称涉多方利益难根治》一文,报道见报后引起市民强烈反响。24日,南昌市政工程管理处作出回应,称作为管理方,昌南高架桥下违建都要拆。
记者叶景顺、实习生武春超文/图
高架桥下违建都要拆
在昌南高架桥下,紧邻梅湖景区停车场,市政部门建起近千平方米管理用房,面积之大,令人咋舌。记者提出质疑,依据国家《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明文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搭建设施,那么市政部门本身作为管理方,为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在高架桥下公然圈地建房?
南昌市政工程管理处安保科万科长表示,依据《南昌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在高架桥下确实不能兴建影响桥梁功能与安全的建筑物,此前围挡建设管理用房,程序上确实存在不规范,但管理用房本身是用来存放应急设备、物资的,目的是为了服务于桥梁维护与安全,九洲高架桥等都有类似建设管理用房的情况。记者提出市政条例应当首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而且是否影响功能与安全也不能由市政一家单独定论,此外,建设管理用房是否有明确的规格标准,万科长表示并不清楚,很多情况还要向领导请示。
万科长随后回应称,市政部门搭建的围墙也“不可能圈多大,就建多大”,目前,高架桥下功能用房不会建,围挡肯定要拆除,并明确表示桥下所有违建都要统一拆除。
将向青云谱区政府去函
针对梅湖管理处办公用房、停车尝绿化队侵占桥下空间,桥下集装箱住人问题,以及昌南高架桥石马村段水果筐乱堆乱放问题,记者联系了青云谱区政府。该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了解了记者报道中反映的相关情况,目前正在向上级领导汇报,届时会给予回复。
与此同时,为加快解决昌南高架桥下与梅湖管理处相关的违建问题,南昌市政工程管理处安保科万科长表示,将立即向青云谱区政府去函,并热切希望区政府协调配合解决问题。(来源: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本文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