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路公司召开会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企工作
2015-07-24
2015年7月20日,内蒙古高路公司召开2015年依法治企工作会议,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宋亮厅长的讲话精神,部署公司全面依法治企工作,推进公司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控和治理公司的组织行为和经营行为。公司总经理黄永刚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党委书记明宏讲话,公司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机关全体员工参加会议。
黄永刚总经理指出,公司要正确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进一步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手段,加强依法监督和法律风险防控,并将依法治企提升到企业文化的高度来建设,构建法治文化,推动企业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实现新常态下的新发展、新进步。各单位、各部门要依靠围绕改革目标、法治建设中的关键环节,切实强化依法治企。一要坚持联系实际,狠抓工作落实;二要坚持法治思维,提高依法治企能力;三要坚持依法履职,狠抓监督管理;四要在全公司范围内对2014年以来的所有涉及法律规程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审理、评估,将工作中在法律条款上不健全的方面逐项加以完善和规范。
明宏书记对强化法治手段,推进公司全面依法治企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了目前在依法治企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全面依法治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牢固树立法制思维,加强依法治企工作,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使依法治企理念成为公司的治企之道、强企之基、兴企之本、健企之策。二是遵循法治轨道,全面深化改革,妥善处理好改革突破与依法推进的关系,在关键领域的改革上寻求突破,在法治的轨道上,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的有机结合。三是强化法治手段,推进全面依法治企。要健全公司法务工作机构,加强法务工作管理;要整章建制,完善制度与严格执行相结合;要建立依法治企体系,确保公司依法发展;要加强法律风险防控,预防减少公司不法侵害;要加强合同管理,实现经营目标;要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依法治企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