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广东]建设绿色港口促进转型发展-广东
2015-07-23 
为推进落实交通运输部建设“智慧交通、综合交通、平安交通、绿色交通”的总体要求,广东省港口行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广东省绿色港口行动计划(2014-2020年)》(简称《行动计划》),积极开展港口节能减排和港区污染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实施综合性的治理技术和措施,推动建设绿色低碳港口,促进行业转变发展方式,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之路。

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广东拾十二五”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规划》,结合全省港口发展的实际,省交通运输厅在2014年便制定了《广东省绿色港口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了“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港口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从规划、建设、运营等各个环节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及管理措施控制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大力推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全省港口行业中的应用,鼓励和支持港口企业实施港口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综合开展“油改电”、“油改气”、“船舶岸电”以及扬尘控制、污水处理等技术改造,改善用能结构、提高能源效率,控制港区污染物的排放,加快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行动计划》还加强了组织保障和资金保障,对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和社会效益突出的项目给予省级港口建设费专项资金补贴。在省交通运输厅的引导和支持下,招商局国际深圳西部港区和广州港集团先后于2013年、2014年获批全国节能减排主题性试点港口。

一、积极推动码头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一)轮胎式门式起重机(RTG)“油改电”:广州港、深圳港、珠海港、肇庆港和佛山港的部分码头已完成“油改电”改造,并通过部交通节能减排中心验收合格。全省大型集装箱码头的“油改电”已基本完成,沿海和内河新建集装箱码头的RTG和龙门吊、固定吊等机械设备均已采用电力驱动,港区内废气排放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提高。经技术改造,招商局国际深圳西部港区燃油依存度从2008年的72%降低到目前的24%,每年可节能1万多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万多吨,单箱碳排放下降50%以上;广州港集团南沙港区每年可节能9482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7万吨。

(二)港区内平面运输设备的“油改气”:目前,深圳港的盐田集装箱码头341台场内拖车已全部使用LNG动力,蛇口集装箱码头也已改造使用63台,广州港也计划进行相关改造。同时,港口LNG加气站、港口拖轮的“油改气”也在推进,珠海港现已完成两艘拖轮的“油改气”。“大宗货物北江绿色运输项目”正在推进实施,北江内河LNG动力船舶也在推广应用。

(三)码头粉尘污染治理:根据省政府2014年发布的《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珠三角港口企业必须2015年前完成粉尘污染治理,全省2017年前全部完成。同时,相关干散货码头特别是煤炭、水泥和矿石码头的具体泊位都明确了治理改造的时间表。目前,珠三角地区的煤炭码头,如新沙、西基、海昌和珠海神华等大型煤炭码头堆场已按要求完成防风抑尘网的建设和密闭运输系统的改造,并加强了现场操作管理,通过了省政府大气污染督查组2014年度的现场督查。广州港集团投资建设的挡风抑尘墙防尘效果可达70%。

(四)码头油气回收系统改造:根据相关环保法规和《行动方案》的要求,各地市的码头罐区油气回收系统基本都已配备,地方环保部门负责监督码头企业油气系统的合理配置和正常使用。目前,在港口行业内船岸界面专业化的油气回收系统暂无码头泊位进行改造运营。为完成相关任务目标,减少油气挥发物的空气污染,实现港口船舶装卸全过程的油气回收,我省茂名港茂名石化码头近期计划投资三千万元,在省内率先进行该项技术改造,目前已完成建设方案的编制,将于今年内开始实施。

二、积极推动船舶靠港技术改造

(一)船舶靠港转用低硫燃油:自2012年开始,我厅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牵头负责粤港合作控制远洋船舶污染工作。为加强与香港特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交流,我厅组织省政府港澳办、环保厅和广东海事局成立粤方联络小组,在2012年和2013年分别在广州与香港环境保护局、香港环保署和香港海事局组成的代表团举行了两届会谈,商讨在珠三角水域控制远洋船舶污染的措施。现阶段,我省深圳港积极倡导绿色发展,于2014年9月由市政府印发实施《深圳市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和船用低硫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于在深圳港区内自愿转用含硫量为0.5%及以下的船舶进行财政资金支持,用于补贴转油导致的成本增量部分,有效期三年。该政策得到了港口和航运企业的普遍支持,目前正在推进实施中。国家交通运输部也在研究制定全国性的船舶航行密集水域转用低硫燃油的实施方案,推动船舶污染控制工作。

(二)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现阶段,受技术条件、服务费用和装卸效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沿海大型港口已实施和完成船舶岸电改造的码头仅有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投资1550万改造的5#、6#泊位。内河及沿海港口3000吨级及以下驳船使用岸电进一步普及,省航运集团在湛江海安港泊位的船用岸电改造已基本完成。《行动计划》要求,全省新建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和邮轮码头必须配备和使用船舶岸电设备,2017年港作船舶和公务船全部实现靠港使用岸电。

三、积极推动发展多式联运,推进优化运输模式的结构性减排我省港口数量多,吞吐量大,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是港口发展的重中之重。在建设日益完善的道路运输网络的同时,广东省还大力推进港口货物的水路转运、江海联运和铁水联运,充分利用珠江水系通江达海和“三纵两横”铁路干线网贯穿全省的优势,发挥船舶运输和铁路运输的低能耗低排放的特点,不仅提高了港口货物集疏运的效率,也明显提升了运输模式优化带来的交通节能减排水平。广州港、深圳港大力发展集装箱及其他货类的水水中转,有关港口企业陆续开通了广州港水上穿梭巴士、华南公共驳船快线服务网络等集装箱水上运输服务,大大减轻了公路运输的负担,减少了污染物排放,社会效益明显。

2014年,全省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6.54亿吨,居全国第二,同比增长5.81%。其中沿海港口完成13.76亿吨,比增5.2%,内河港口完成2.78亿吨,比增8.93%;集装箱吞吐量完成5326万TEU,居全国第一,其中沿海港口完成4752万TEU,比增7.51%,内河港口完成574万TEU,比增8.10%。深圳港集装箱吞吐量2404万TEU(全球第三),广州港货物吞吐量突破5亿吨,居全球第五,集装箱吞吐量1663万TEU,居全球第八。截至2014年底,全省港口共有生产性泊位2380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275个;全省沿海港口开通国际航线达320多条、国内航线150多条,通达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个港口。

(原标题:[广东]建设绿色港口促进转型发展-广东-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本文来源:交通运输部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