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路政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
2015-07-23
2015/7/20
近年来,江西省宜春市公路局路政执法支队变“管理”为“服务”,以服务过往司乘人员和公路沿线群众平安出行为已任,创新“巡查预防、源头治理和路警合作”三种新型管理模式,使路面案件减少了近20%,为和谐公路、平安公路保驾护航,树立了宜春路政的崭新形象。
预防管理提高执法效率
为了将公路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宜春市公路局路政执法支队以养护和路政联合巡查机制为抓手,把路政巡查职能延伸到日常养护工作中,加大了巡查力度和密度,通过建立路网监测平台,及时掌握路面第一手资料。
通过为执法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该支队实现了发现问题后能第一时间调动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及时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如今,不少违法搭建、违法采挖、违法堆放、违法占道经营等案件被制止在萌芽状态,既改变了以往违法变成事实后再执法的尴尬局面,也降低了路面查处的难度。2015年上半年,因预防管理到位的案件占总查处案件的15%。
源头治理落实企业责任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宜春的超限超载车辆一度有增多的现象。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仅经过320国道超载装运石料、石粉等建材的大货车每日交通量平均达2000车次以上,而且路面抛撒现象严重。
宜春市公路局路政执法支队以320国道上的上高路政执法大队为试点,加大源头监控,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建立起监控网络,在污染源头的34个矿山企业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并将监控系统后台统一安装在路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可对运输车辆的装载情况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控。通过这套监控系统与路面查处相结合,系统投入使用不到1个月,就查处了从厂矿企业出来的不规范装载车辆61辆,避免了这些违法车辆继续上路过桥。同时,宜春当地各矿山企业签订车辆规范装载承诺书,实行非煤矿山矿产品运输出场证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路警合作加强执法力度
在综合执法方面,宜春路政的创新体现在创建了由正式治安干警加入的新型综合执法模式。治安干警的及时出警,为路政执法人员正常履职保驾护航。
该支队在宜春市编委批复下,成立了全省第一支公路路政警务大队,由宜春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派出四名正式干警与该支队抽调的路政人员合署办公。警务大队是按公安治安部门的办案流程建制,设有询问室,在维护路政执法秩序和保障重点公路工程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调处各类涉路矛盾纠纷35起,查处阻碍路政案件10起,破获涉路刑事案件5起。同时,警务大队通过公安治安部门的协调,在路域环境整治上,加大了与公路沿线治安警察的合作力度,解决了部分路政执法权限力不能及却亟待解决的问题。(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