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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洛谈:都来举报“打压”交通违法
2015-07-23 
治理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又出实招了。

为有效落实《洛阳市公安局有奖举报交通安全违法及交通肇事逃逸工作实施方法》,7月21日,洛阳市交警支队公布举报电话、地址、奖励金额,欢迎群众举报,并承诺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隐私。

具体的奖励标准也公布了:

凡举报一般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在3次以上的,每例查实且处罚后,奖励举报人现金100元。

凡举报七类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每例查实且处罚后,奖励100元;因及时发现和查处而起到消除安全隐患作用的,奖励200元至500元。

举报机动车之间仅有车损的轻微逃逸事故的,查实后奖励300元至500元。

举报伤人致残或较重车损、亡人逃逸或特大车损逃逸事故的,奖励1000元至20000元。

很细致,很明了,能看出办法制定者的良苦用心,点个赞。

闯红灯、随意变道、车窗抛物、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人人愤慨,必须出重拳治理,下猛药去疴。但很显然,仅靠交警部门一己之力是不够的,好办法是发动群众,打一嘲人民战争”,才能真见效、见奇效、见长效。而有奖举报,应该是发动群众的“管用”之举。

只要留点心、注点意,就能得到相应的奖金,又不用担心隐私泄露遭报复;维护公共交通安全,实际上也是在维护自身交通安全;尽到了公民的社会责任,传递了正能量……无论从哪个角度讲,积极参与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有奖举报都是正义之举,何乐而不为?

都来举报交通违法吧,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群众的积极参与配合交警的严格执法,就能形成打击交通违法的高压态势,就能让“路怒”“路狂”少些、再少些,就能让平安、畅通多些、再多些。

而那些平时不太在乎交规的驾驶者,看到这有奖举报的消息,再想想群众被发动起来的后果,在以后的行车中,是不是该规矩点、收敛点?(啸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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