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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狠抓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015-07-23 
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一岗双责”和“管工程就要管安全”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道路养护单位和道路施工单位。

二是加强汛情预警预报。交通部门积极配合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开展气象监测预警预报,安排人员密切注意天气及汛情变化,及时发布、传达信息。

三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按照汛期巡查、汛中排查、重点督查原则,加强对危险路段、施工建设路段和客运站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自然灾害易发路段进行检查,对易发生水毁、垮塌的公路安排专人管制,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四是主动出击应急抢险。公路、路政部门针对全市主要路段汛情险情,开展应急抢险保通保畅工作。今年汛期全市交通部门出动应急抢险人员350余人次,应急抢险车辆110余台,处置道路滑坡坍塌、公路排水、行道树占道等重大险情90余起。(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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