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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道路10年内不得重复刨掘
2015-07-23 
随着黄台南路、洪楼北路、经四路西段等道路近期陆续加入施工行列,济南城区在建道路已达20余条,可谓在炎炎夏日又给交通“火上浇油”了。为何道路施工会如此集中,能否避免道路重复刨掘?7月14日,济南市市政公用局局长王继东表示,他们已采劝圆桌法”、“龙头法”等措施统筹规划,并要求改建道路5年内、新建道路10年内不得重复刨掘。

从3月15日禁刨期结束后,各种道路工程就纷至沓来,尤其是5月以来,开工的道路整修工程几乎可以成批计算。“为何这一时期会‘疯狂’修路呢?”很多市民心中都有这样的疑问。

王继东介绍,密集修路的原因大致可分为三大类,首先是工程量较大的快速路等重点工程衔接建设。“目前二环南路、二环西路、二环东路几乎同时在施工,这些工程体量较大,工期跨度大并且通常会跨年施工。”他说,相关部门还要进行征地拆迁等大量工作,中间就可能造成时间延长。

第二种情况是针对刚性需求而开展的,例如旧管网改造等。“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是济南的道路禁刨期,在那之后一些年久失修的危旧管网改造就会集中进行,包括供水、供暖和供气等。”王继东表示,设置禁刨期也是客观因素所要求的,修路最好的季节就是天热的时候,冬天包括沥青摊铺在内的很多工序不能做,只能留到天气回暖之后。

第三种情况则是道路整体路况较差,已影响通行能力,需要全面整修。“纬十二路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此前我们一直在反复研究方案,直到今年条件成熟,才开工建设。”王继东说。

近年来,为防止“扒路军”再现,市政公用部门也在不断探索方式。在现行的《济南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5年内不得挖掘,大修的城市道路3年内不得挖掘等。

王继东说,在此基础上,从去年开始,他们要求新建道路10年内不得重复刨掘,有特殊情况的必须经主管部门报经市政府批准。“我们制定了‘圆桌法’、‘龙头法’等方式,尽量避免以前‘排队式’修路的情况再出现。”

据了解,所谓“圆桌法”就是在道路整修前,主管部门将所有管线单位相关人员召集在一起,对管线铺设进行统筹规划,施工时一次性到位。“龙头法”则是在道路施工时,确定一个牵头部门作为“龙头”,统一管理调度路面开挖等工序,提高施工效率。(本报记者曹莫)

本文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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