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
政策法规
|
桥梁档案
|
技术学术
|
图片故事
|
行业交流
|
首页
>
> 正文
交通部:高速拟将收费期限以偿债期为准
2015-07-22
人民网北京7月21日电交通运输部今日起就《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日上午,交通运输部举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相关内容。据介绍,《条例》重点从以下八个方面作了修订。包括确立“收费”与“收税”长期并行的两个公路体系发展模式、调整两种类型收费公路的内涵、调整政府收费公路统借统还制度、明确经营性公路实行特许经营制度、提高收费公路的设置门槛、调整收费期、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转让、强化政府对收费公路的监管等。
修订后的《条例》确立“收费”与“收税”长期并行的两个公路体系发展模式。突出了收费公路和非收费公路的不同政策,体现了两个公路体系统筹发展的导向。一是从资金来源上,明确政府对非收费公路的投入义务;明确收费公路的多元化筹资渠道。二是从等级构成上,明确收费公路以高速公路为主体;三是明确政府收费公路不得无偿划拨,除收费公路权益外,收费公路资产不得转让和上市交易。
同时,调整收费期限。一是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修订后的《条例》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以该路网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高速公路以外的政府收费公路,维持现行《条例》最长不超过15年、中西部最长不超过20年的规定。二是特许经营公路的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其中高速公路的经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年,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可以约定超过30年的特许经营期限。高速公路以外一级公路及桥隧的经营期限,维持现行《条例》最长不超过25年、中西部最长不得超过30年的规定。三是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在政府性债务偿清后,以及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届满后,其养护、管理资金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和保障效率通行的原则实行养护管理收费,以解决高速公路养护费用的问题,保证高速公路正常通行。四是对一级收费公路改建为高速公路或者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增加了政府债务或社会投资的改扩建工程,可重新核定偿债期限或经营期限。除高速公路以外,其他所有政府收费公路和特许经营公路在偿债期、经营期满后必须停止收费,其剩余政府性债务经审计后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本文来源:人民网
上一篇:
铁总牵头,中国高铁进军美国竞标加州高铁
下一篇:
川藏铁路王门坎大桥开工
延伸阅读:
·
[河南]交通运输厅部署2009年下半年交通运输工作
·
[海南]交通运输厅召开治超“百日行动”动员会
·
交通运输部召开防抗0908号台风“莫拉克”视频会议
·
[广西]交通厅积极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加快推进交通重大项目建设
·
全国“双百”评选候选人和“60位新国内成立以来感动交通人物”评选候选人产生
·
北京轨道交通S1线确定用中低速磁悬浮
·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0月份开设桥梁工程专业
·
杭州今年至少投120个亿用于路桥建设
·
北京亦庄跨五环路转体桥成功转体
·
河北成功研发复合纤维材料临时通行便桥
频道总排行
中国最难隧道:工期5年延至13年 26个月掘156米
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专稿——腾飞篇
台湾海峡建跨海大桥 规划三条路线
李盛霖部长到安全监督司看望同志们并指导工作
德夯峡谷彩虹现——记矮寨大桥
武汉白沙洲大桥单双日限行
“世界第一桥”港珠澳大桥2016年底前通车
矮寨桥首次采用塔梁分离式悬索桥结构体系
四川:雅安至西昌高速公路全线建成通车
百年进展与世纪展望之桥梁造型与创意
技术学术
·
大跨径悬索桥几何非线性分析简述
·
大跨悬索桥及加劲梁断面的发展概况
·
桥悬索桥无抗风缆猫道设计及其施工关键技术
·
斜拉桥风致抖振时域分析
·
混凝土斜拉桥中跨合龙技术分析
·
大跨度斜拉桥动力特性实测
·
斜拉桥稳定性整体分析
·
斜拉桥非线性影响因素分析
·
大跨度斜拉桥的施工监控
·
矮塔斜拉桥地震性能分析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