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拟将长期收费
2015-07-22
众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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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ping
木须虫
很多人认为公路具有公益性,的确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公路是基础设施理应赋予全民便利。然而,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便利未必就是建立在免费的基础上。公路从来都是一劳永逸的建设,管理与养护能够常态化,才是保证路尽其用和秩序正常的基矗谁来买单?即便是政府有义务,然而政府未必有这个能力。众所周知,各地农村公路该是免费的吧?然而,农村公路在通村通组迅速延伸的同时,无钱养护正在成为普遍困境。目前,全国的收费公路里程达到16.26万公里,未来这个数字还会增长,直至现代交通网络彻底建成。从维护公路交通秩序的角度出发,即便是收费高速退出了经营运营状态,实行低成本养护管理收费也是综合比较的优眩
此外,还有一个问题,收费公路不仅仅代表公路建设与运营的模式,在很大程度也决定了公路交通秩序。需要正视的是,每一段收费公路都是整体网络的一部分,总体收费平衡是维护交通流量平衡的基本条件。一旦一些收费公路退出经营收费,甚至免费,则会成为车流堆积的洼地。不妨打个比方,正在建设的武深高速,与京港澳高速基本平行,如果京港澳高速免费,很有可能意味着武深高速缺少流量,造成资源的浪费。类似的收费公路在局部都不同程度存在。
公路免费未必是最好模式。当然,这并不是认为经营性的收费可以不受限制。客观来说,凡事要有度,过于商业化,事实上就是与民争利。
高速公路拟将长期收费
事件:《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日前征求意见,拟调整收费期限:政府收费高速路偿债期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各省实行统借统还;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一般不超30年,届满后与偿债期政府收费公路统一收费;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实行养护管理收费。(7月21日《人民日报》)
毕舸
这对于有车一族,以及广大民众来说,绝对是个坏消息。
这基本可以归结为一句话:高速公路收费期不仅仅是延长的问题,而是再无停止收费的具体期限。先要为了还清贷款债务而收费,接着收取日常养护管理费用。高速公路存在一天,收费就要继续一天。
仅仅就第一条,为了还清贷款债务而收费,就意味着公众为此将背负如山般沉重的巨额债务。早在2011年,《中国经营报》就披露了一组数据:广东省74个公路收费站中,预计还贷期超过30年的收费站有33个,占45%,有6个还贷年限超过100年,其中河源江面收费站是756年!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如果按照“收费还贷”的逻辑,人们将为河源江面收费站的756年还贷期,付出几十代人买单的代价。父债子偿,子债孙偿,代代无穷已。
其实,此次《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是对过往条例的重大颠覆。根据2004年制定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我国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而此次修订稿,等于将刚性的收费期限变成了具有无穷弹性的收费无期限,这难道不是一种时代倒退?
谁来为还贷期756年的高速公路买单
温国鹏
在民众一直呼吁的高速收费彻底公开还离我们有不短距离的时候,就冲某些部门已经习惯于把高速公路当成“摇钱树”的贪婪,这个所谓的“养护管理收费”恐怕要伴着民众一起慢慢变老,甚至直到地老天荒,在这种“放长线钓大鱼”的收费模式下,民众要为此付出的出行成本显然会比现在还要高。“朝三暮四”不过是愚弄猴子的小伎俩,但起码没有让猴子们的利益再次受到伤害,而这样的“朝三暮一”不仅侮辱了民众的智商,而且要进一步掏空大家的腰包,我们怎么能高兴?
围绕高速公路收费问题,民众不止一次表达了自己的意愿,按理说,交通部应该对大家的想法一清二楚,现在却弄出这样一个改革方案,这不是故意“没事儿找抽”吗?不过,联想到交通部的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亏损1571.1亿元,民众或许有一丝明悟。养猴人粮食缺乏了,自然就把主意打到了猴子的口粮上,高速公路亏损了,交通部自然就把主意打到民众的腰包上,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好不容易盼来了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没想到却遗憾地变成了一嘲耍猴”的游戏。
交通部“漫天要价”,民众却没有了“就地还钱”的兴趣,或许,相对于抨击交通部把民众当猴子耍,更加迫切的是让交通部加大高速公路收费开支公开力度,让民众能更加便捷地监督收费是不是合理,有没有超过合理的界限,否则的话,就算是大家一番努力,最多也就是把“朝三暮一”变成了“朝三暮二”、“朝三暮三”,依然难免会落入圈套。
咋成了“朝三暮一”的游戏
免费未必是最好模式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乐清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