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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动车齐说不“老赖”无法任逍遥
2015-07-22 
何谓“老赖”经网上搜索对“老赖”的解释,就是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

早在2009年11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就公布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自己支付费用的行为:1、乘坐飞机、软卧列车、三等以上舱位轮船等交通工具;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桑拿浴室、歌舞厅、高尔夫球场等高档娱乐场所进行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或包租轿车;6、外出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为自己或他人购买高额人身保险;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如今,进一步将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的条款纳入其中,对“老赖”们的消费限制范围扩大.



现实生活中的“老赖”主要归结为两类,一类是欠国家欠银行的钱故意拖着不还,将自己的财产隐匿转移,但自己依然生活奢侈;另一类是欠私人欠老百姓的钱,要钱没有耍无赖,就是拿我没办法.更为可恨的是一些建筑行业的包工头拖欠卖苦力农民工的工钱,一年到头辛辛苦苦挣的是血汗钱,到年底告诉人家没有钱,这种“老赖”理应更要被严加约束.

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铁路所有车次实行实名制开始,铁路实名制已实现全覆盖,对甄别“老赖”已不存在任何技术障碍.随着“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内容与力度,其中明确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司法解释的落实,未来“老赖”们在没有正名之前想要乘坐高铁几无可能.

在此奉劝那些仍然执迷不悟的“老赖”们尽早欠债还钱,早日把自己从“老赖”的黑名单中解放出来,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人,及早坐上高铁、动车去领略大好河山.“高铁这么快,难道你不想去坐坐.”(吴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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