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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半月查处高速公路超速案7498起
2015-07-20 
7月17日,江西高速交警五支队数据显示:自7月1日起我省高速公路限速标准提高以来,赣州境内高速公路共查处超速案件7498起,6人因超速50%以上被吊销驾驶证,超速现象严重。

7月1日,《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正案》正式实施,我市境内除寻全高速外,其余高速公路限速标准由原来的小车限速100km/h提高到120km/h以内,大车限速由90Km/h提高至100km/h。那么,限速标准提高以后,超速现象为何仍居高不下呢?江西高速交警直属五支队支队长田长耕介绍,限速标准提高后,因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或喜欢飙车寻刺激,所以导致“水涨船高”现象,超速更加严重。

田长耕提醒,高速交警对超速违法行为零容忍,驾驶员一旦超速,交警部门会依法对其进行书面警告处罚,而被予以警告处罚的驾驶员,需亲自前往交警部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处罚。否则,该条警告仍保留在车辆违法系统内无法消除,将会影响之后车辆的正常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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