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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摄影图片征集启事
2015-07-20 


当好发展先行官,交通运输新使命。

摄影记录轨迹,光影呈现风采。为展示好交通发展成果,重庆市交通宣传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综合交通运输摄影图片。

一、题材范围

全市铁路、公路、水路、航空、邮政等交通运输题材。具体包括:1.各类铁路、公路(栈道、驿道)、航道、跑道、桥梁(立交桥)、隧道、机尝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2.铁路(轨道)、公路(班线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等)、水路、航空(索道)等运输工具及运营;3.交通行业管理、行政执法(高速公路执法)、应急抢险、运行监测、文明建设等;4.反映重庆交通行业历史事件、重要活动、代表人物的历史照片。

二、图片使用

1.征集图片必须是摄影人自身拥有合法著作权与所有权的数字化(正片、负片和反转片)形式的重庆市交通运输题材摄影作品。

2.征集图片实行“一次购买,永久使用”。即中心在一次性支付图片使用费、取得该图片授权使用后,在自身工作业务领域内享有永久、多次、多方式使用权(不含商业用途)。

3.征集图片实行分级定价。(1)史料类图片,改革开放前的,800—500元/幅;改革开放到重庆直辖前的,600—300元/幅。(2)风光(纪实)类图片,A级400元/幅,B级350元/幅,C级250元/幅,D级150元/幅,E级100元/幅。

4.因年代久远,著作权人无法查找的历史图片,中心将按图片价值给予提供者一定奖励。

三、征集流程

1.签订协议。中心与摄影人签订《重庆交通摄影图片授权使用协议书》。

2.提供图片。摄影人按要求标注图片拍摄信息后,将图片发送至中心指定邮箱。

3.选图定价。中心根据图片价值、质量、精度等因素,选择图片,分级定价。

4.协商确认。摄影人对中心所选图片及分级定价进行确认。

5.结算付款。中心依据摄影人提交资料结算并支付款项。

四、技术要求

1.图片清晰,尺寸及格式不限(数码文档不能小于3M)。

2.图片拍摄,务请摄影人特别关注竖幅拍摄。

3.图片调整,摄影人除对比度、色调等适当调整外,不可过度调整。

五、联系方式

邮箱:cqjttw@163.com;

地址:渝北区红锦大道20号3楼

邮编:401147

联系人:刘正林qq:229303306电话:89183268

曹兮qq:381077785电话:89183052

重庆市交通宣传中心

2015年5月

重庆交通摄影图片授权使用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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