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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丽苑私自开路口造成交通混乱拒不整改被罚1万元
2015-07-18 
近日,斗门一工程项目部因擅自开设路口,且接到整改通知书后拒不整改,被交警部门处以1万元处罚。

今年6月初,斗门交警大队民警在白藤二路巡逻时,发现二城丽苑项目部在白藤二路上开了一个路口,有许多工地车辆和社会车辆出入,交通秩序混乱。经过调查,斗门交警发现该项目部并没有办理开设路口审批手续。6月11日,斗门交警专程上门,给公司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项目部在6月19日前将路口恢复原状。但项目部以开设的路口有规划部门批准为由,拒不整改。

近日,斗门交警大队依法对该项目的主管单位——珠海市商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通知其单位法人代表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7月7日,该公司法人委托代理人黄某到斗门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大队根据《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珠海市商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处罚。

据交警部门介绍,根据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在已建成使用的城市道路上申请开设路口的,必须经交警部门审批,擅自在已建成使用的城市道路上开设路口的,且接到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恢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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