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交通部:18人瞒报个人事项被取消考察资格
2015-07-17 
7月15日上午,交通运输部召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议,通报9起部属单位违反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查处及问责情况。在此次警示教育会上,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还通报了该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情况。

“办公厅2人、综合规划司3人、公路局2人、运输服务司1人、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2人、国际合作司1人……”

在近期刚刚结束的部机关干部选任工作中,有1名局级领导职务考察对象和12名处级干部考察对象,因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据了解,2014年至今,该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共475人,占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干部的11%。其中,有18人(部机关13人、部属单位5人)因所报情况存在较大出入、超过规定的数额界限,本人不能够作出合理解释或提供证据不充分,视为瞒报而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这些被瞒报的事项主要集中在领导干部个人或其配偶名下的基金、股票和房产。有人未报告本人及配偶名下多达4套房产和车位共计235.06平方米,还有人未报告配偶持有基金市值高达167万元。

另外,会上通报的9起部属单位违反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中,包括江苏海事局原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陈孝平公车私用案,长江海事局所属长江引航中心太仓引航站公款买购物卡送礼、买香烟招待案。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