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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至黄山高速公路淳安段工程通过水利部审批
2015-07-17 
本报讯(通讯员洪永友俞发康驻淳安记者程海波)近日千岛湖至黄山高速公路淳安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获得国家水利部批复,这标志着淳安县距离千黄高速动工建设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也突显了淳安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生态优先,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

根据千岛湖至黄山高速公路设计方案,淳安段工程起于淳安县千岛湖镇,接杭新景高速千岛湖支线的终点,止于浙江省和安徽省交界的塔岭,全长53.1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据了解,该水土保持方案属于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根据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提出减少扰动量和土石方量的要求,编制单位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优化后共减少工程占地面积50.5公顷,减少挖方532.5万立方米,减少填方518.6万立方米,减少弃渣13.8万立方米。

根据水利部批复,该工程启动建设后,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同时,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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