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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5年度嘉兴市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2015-07-16 
截至6月底,嘉兴市已完成农村公路改造提升投资36956万元,占计划总投资70125万元的52.7%,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是做好项目现场核查。针对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任务重,投资大,项目分散的特点,嘉兴市交通部门于年初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拟列入本年计划的每一个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根据核查情况下达2015年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实施计划。二是明确资金筹措对象。各县(市、区)的县道等级提升基本由当地的交投公司负责实施,乡道、村道公路的提升改造工程由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实施。三是落实资金补助政策。经计划批准实施的乡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各县(市)财政按工程决算审计价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其中平湖市、海宁市和海盐县可按工程建安费的70%予以补助,嘉善县补助50%(最高可到60%),桐乡市补助30%(最高可到70%)。

2015年全市共计划实施农村公路改造提升项目107个,计205公里,其中南湖区15公里、秀洲区25公里、海宁市38公里、平湖市35.2公里、桐乡市51.6公里、嘉善县15.5公里、海盐县2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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