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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市超限检测站委托各县区管理
2015-07-16 
近日,亳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发《关于将超限检测站委托县区交通运输部门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该市公路超限检测站今后将归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管理。

《通知》指出,将超限检测站委托给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管理,旨在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固定治超站点的监督管理,整合公路执法资源,实施交通综合执法,构建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通知》明确,超限检测站纳入县、区政府领导下的交通综合执法体系,由县、区交通运输局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考核;市交通公路部门对超限检测站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对县、区治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超限检测站现有执法人员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市政府意见,保持原隶属关系不变,经费来源不变。超限检测站出具对外生效的法律文书应加盖县、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或县、区交通运输局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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