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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随意“加塞”扰乱交通秩序
2015-07-16 
随着城市机动车数量激增,相信大多数机动车驾驶人对行车途中随意加塞、抢道变道等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很是反感,这不但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或交通拥堵。近日,记者在巴城走访时发现,“加塞”现象时有发生。

现象调查:路上屡见“加塞族”

7月13日中午12点左右,麻柳湾大桥上,江北至江南方向的直行车道上一辆越野车突然从排队队伍中“探”出头来,驶入左转车道,行至红绿灯前等待直行。紧接着,4辆车纷纷效仿。一时间,前往文庙街方向的左转车道被多辆“加塞”车占据,一度造成交通堵塞。

当日下午,记者先后走访江北大道、红军路、张思训街等多个路段,发现道路“加塞族”很常见,尤其在一些车流量大、红绿灯十字路口等路段更是普遍。

“开车随意变道,特别是在过红绿灯的时候,最恼火的就是突然从后面窜出一辆车来,从你车头前面挤进去,又恰好让他抢过了红灯,你只能望着红灯咬牙切齿。”一私家车车主廖志勇告诉记者,他开了五六年车,经常在路上能遇到一些随意变更车道现象。廖志勇介绍说,比如在巴中三中附近路口、盛华堂附近十字路口等等,经常会遇到让人恼火的开车“加塞族”。

“在这个群体中,甚至有些驾驶人视强行插队、变道为炫耀技术的方式。”一些被记者采访的部分车主如是表示。而一名姓赵的出租车司机坦言,出租车司机每天的拉客任务多,一遇到比较拥挤的路段,心里难免想“见缝插针”。

民警提醒:开车加塞不文明还违法

巴中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黎俊豪称,开车“加塞”是大家通俗的一种说法。产生“加塞”行为的原因一是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淡薄;二是司机不愿意排队等候。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黎俊豪提醒说:“‘加塞’行为不仅不文明,而且违反交通法,一经查实将予以处罚。不按交通指示标线行驶的,处以50--100元罚款,记3分;车辆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处以20—200元罚款。

记者手记

抢道、“加塞”,是行车中比较常见的陋习,尤其在上下班高峰期这种行为尤为突出,大多数车依次排队等候的情况下,总有一些驾驶人“见缝插针”。而每当这时,“加塞”的行为就会遭到其他司机的反感和指责。

俗话说,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你抢我也抢,你不让我也不让,大家都当“加塞族”,不仅为城市道路“添堵”,也会因为争抢而发生交通事故。为了维护道路正常交通秩序,我们呼吁市民规范驾驶,文明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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