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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微事故”可微信快处啦
2015-07-15 
本报讯

刘文兵、江南都市报记者李巧摄影报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是不是还得等高速交警来了再处理?那就OUT了!7月14日,省交警总队直属一支队就首次运用“微事故处理”平台处理了一起高速公路上的“微事故”。

近日,省交警总队直属一支队官方微信“微事故处理”平台正式运行。14日11时35分,该支队第四大队接警中心接报警称,有一辆小车与重型半挂车在南昌南收费站出口处发生了一起轻微剐蹭事故。小车司机范某在电话中向交警坦言,自己驾驶的一辆“赣M”牌照轿车在驶出南昌南收费站出口处时,因违规变道而不慎与一辆“赣A”牌照的重型半挂车发生剐蹭,车辆受损轻微,责任明确。

接警后,高速交警通过电话录音方式询问范某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原因,并告知范某通过关注“江西高速交警直属一支队”官方微信,定位事故地点后通过“微事故处理”平台拍照并上传事故照片,同时拨打投保的保险公司电话报案。随后,交警大队通过EMS邮寄了一份事故认定书给范某,该起轻微交通事故最终得以迅速结案。

高速交警介绍,“微事故处理”平台上线后,只要事故双方无人员伤亡、双方对责任划分无争议且车辆证照齐全,以及事故后车辆尚可正常行驶,且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均能通过该平台快速处理交通事故,不必再守在事故现场等待高速交警来处理。



省交警总队直属一支队事故受理路段

一大队:南昌西外环-福银高速新祺周收费站(含机场收费站、南昌北收费站)

二大队:温圳东收费站-昌北机场互通;南昌东收费站-泾口收费站

三大队:昌西南收费站-黄土岗收费站

四大队:厚田互通-东乡服务区

五大队:泾口收费站-万年东收费站

六大队:安义收费站-天宝互通

作者:李巧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本文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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