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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上交通安全汛期督查组督查绵阳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2015-07-14 
7月8日,省水上交通安全汛期督查组第四组到绵阳督查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督查组一行检查了全市汛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应急建设情况,以及“六不发航”、“救生衣行动”、客渡船签单发航等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并重点抽查了盐亭县三星渡口、三台县刘营渡口和鲁班水库。

根据检查情况,督察组对绵阳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二是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汛期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三是要落实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四是要加强宣传,增强从业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意识。同时,督查组还强调要认真吸取“东方之星”沉船事件的教训,警钟长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绵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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