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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一市民过马路遇车祸身亡
2015-07-13 
7月8日下午,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姜先生夫妇将写着“为民解忧、心系百姓”和“救助基金分民愁、人民公仆解民忧”的两面锦旗送到泰安城西大队。

4月28日8时30分,在龙潭路益华超市路口,准备过马路的姜某因为一起交通事故成为无辜受害,经抢救无效死亡。城西大队考虑到姜某的情况符合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负责处理该起事故的事故民警在第一时间与支队社会救助基金办公室取得联系,并帮助其递交了救助金申请。经过多方协调,成功为姜某申请到了抢救费、丧葬费共5万余元社会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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