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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车上高速罚款拘留没商量
2015-07-13 


消费日报网社会民生频道山西讯(记者贾小海通讯员赵冠民任丽霞)2015年7月11日10时38分,在侯平高速9KM处,高速四支队三大队民警对董飞飞驾驶的车牌号为晋M*****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董飞飞声称自己没带驾驶证,随后民警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发现驾驶人董飞飞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实施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存在极大地安全隐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秦海军予以罚款2000元,并处拘留7日的处罚。

在此高速交警提示:机动车是一种高速运输工具,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对周围环境具有高度的危险,容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因此法律、法规对机动车驾驶员有着严格的要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高速交警提示,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进行合格的考试培训拿到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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