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推广新能源出租车:2至3年将投放3500辆出租车
2015-07-13
7月1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兰州市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和《兰州市使用和推广新能源汽车(纯电动)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分享上海自贸区改革发展红利,有利于在更高起点上为兰州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效途径和强大动力。全市要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制度创新为核心,积极推广上海自贸区投资、金融、贸易便利化、监管制度等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着眼于先复制、可操作、出实效,以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为示范区域,结合推进建设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兰州国际港务区,设立中国(兰州)自由贸易园区等工作,打造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改革创新高地,带动全市推广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全面实施。
会议指出,要本着合规、合法的原则,结合我市“五张清单一张网”,逐步实行企业设立“单一窗口”制,综合推进政务、商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全市信息服务和共享平台,建立综合执法制度,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制定完善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备案等专业监管制度,积极为全省的推广工作积累经验。特别是高新区、经济区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完成相关推广任务的时限,制定各自具有可操作性的精准实施方案,力争经过2到3年的改革试验,逐步建立起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会议讨论通过了《兰州市使用和推广新能源汽车(纯电动)实施意见》,决定从今年起利用2到3年时间,在全市使用和推广新能源出租车3500辆,今明两年投放新能源公交车200辆,同时建设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匹配的充电基础设施,以及城市立体停车常具有本市户籍的常住居民,以及在本市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购买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符合国家相关目录要求,并在本市销售、登记上牌的新能源车辆,均可享受最高达车辆销售价格50%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兰州市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一方面通过法律手段,完善从注册成立到发现曝光的全过程监管体系,通过暗访、抽检等持续加强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督管理,让守法成本更低,违法成本更高;另一方面通过文明城市创建、诚信体系建立等措施,引导企业特别是餐饮企业有底线、讲诚信,自觉杜绝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情发生。
会议研究了全市非法营运整治工作和兰州新区道路命名方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