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江苏五港口试点先行推广岸电系统
2015-07-10 
本网讯日前,江苏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江苏海事局、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联合发文,提出在全省推广港口岸电技术。今年,江苏省在连云港港、张家港港、江阴港、大丰港、徐州港等5个绿色低碳示范港口推广试点,尽快形成示范成果,逐步向其他沿海沿江港口推广。

目前,连云港港口岸电系统已率先试点运用。系统通过高压变频、变压等方式,转换为适合各类靠港船舶使用的电源,替代船舶发电机发电,实现靠港船舶零排放。此后,江苏将扩大试点应用成果,根据沿海港口示范性建设、沿江港口普通性推广、沿河码头规范性应用的总体要求,逐步扩大港口岸电系统的覆盖面,力争尽快实现沿海、沿江、沿河主要港口岸电系统全覆盖。

江苏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将按照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分别在节能奖励资金、节能减排专项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中给予资金扶持、支持或补贴。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