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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出租车驾驶员服务手册》
2015-07-10 
本网讯7月7日,《武汉市客运出租车驾驶员服务手册》(以下简称《服务手册》)出台,从服务细节入手,既规范了出租车驾驶员的服务行为,又对出租车服务易引发纠纷的情形,提供正确处理方式,明确界定了拒载行为。

根据《服务手册》规定,开启空车待租标志灯后,遇乘客招手租车,停车询问后不载客的行为;在营运站点内不按序排队发车、不服从调派的行为;在客流集中区域和道路旁边待租时,拒绝载客的行为;放置“暂停服务牌”而在道路旁边招揽乘客的行为;在窗口地带放置“暂停服务牌”或放下空车待租标志灯停靠的行为等均属于拒载,乘客可以拨打市长专线投诉。

对于乘客,《服务手册》也有相应的规定,比如醉酒者有人陪同,应予搭载,并要求陪同人一起将醉酒者送达目的地。对无人陪同的醉酒者可以拒绝提供服务。司机如搭载单独的醉酒者或精神病患者,在对方神志不清,或无法说清详细目的地时,建议出租车驾驶员及时拨打110或到就近的交巡警平台求助。

此外,还对出租车服务的诸多细节进行提醒,比如营运前要备足发票和零钱;营运中因车辆或驾驶员原因造成车辆停驶时,应暂停计价器计费;营运结束时,要提醒乘客携带好随身物品,并主动协助乘客提取行李,检视车厢内物品;如遇雨天,停车下客时应避开积水区域等。如出租车在遇道路堵塞等情况需改变行驶线路时,需征求乘客的同意,在商定具体改变线路后,明确告知正常线路和改变线路的区别,特别是可能产生的具体车费差距。同时强调,驾驶员擅自改变行驶线路或不予明确告知极易引起乘客投诉。在“常用服务技巧”篇章中,出租车司机在运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8种司乘分歧,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均给出了“参考答案”。如何应对乘客不合理的服务要求,如何避免服务过失引起的投诉?《服务手册》均告诫司机,“语言要文明,笑容显和善;心态要平和,处事需理智。”

据了解,武汉市客管处已编写印制4万余册,免费发放给出租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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