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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要查灭火器、三角警示牌?假的!
201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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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车主朋友圈中流传着一条消息:“走高速的各位车主们注意了,本月1日开始,交警会在高速路口查车内有无灭火器、三角警示牌。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南都记者向广州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士求证后得知,原来这又是一个谣言。不过,交警人士也提醒车主朋友们,即使目前还没有扣分罚款等手段,但灭火器和三角警示牌,从行车安全角度考虑,建议大家还是能够自觉配备。

        高速查灭火器、三角警示牌一事为谣传

        近日,一则关于高速交警会查小车内是否有灭火器、三角警示牌的消息,迅速在微信圈扩散。有不少车主对此也向南都记者进行咨询,甚至有部分车主信以为真。对此,广州市交警高速公路大队一名负责人回应,目前并没有这种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应配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灭火器;校车必须配备干粉灭火器。但小型汽车并无配备灭火器的强制规定。

        不过,该名负责人也指出,所有汽车都应该配备机动车用三角警示牌。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机动车用三角警示牌,三角警示牌在车上应妥善放置,且式样及尺寸应符合相关规定。在办理车辆检验(年审、过户等)过程中,民警还要对此项进行查验并拍照。虽然暂时还没有在高速口查验车上灭火器、三角警示牌配置一事,但从行车安全方面考虑,车主确实应该自觉给车辆配备灭火器和三角警示牌。

        即使被查到,暂时也没有处罚决定

        这次的谣言,也提醒了人们,平时要检查爱车有没有配备灭火器、三角警示牌。那么,如果没有带上灭火器、三角警示牌,而且刚好被交警抓获,是否完全不会受罚呢?

        现在多个网站都有一种说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的,将按“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处100元罚款。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未按规定配备三角警示牌的,将按“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处100元罚款,这里包含小型汽车。校车未按规定配备干粉灭火器、三角警示牌的,将按“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的”,处3000元罚款,记2分。由于各省的处罚标准也会存在差异,因此,导致处罚规定尺度不一。

        但是,交警内部人士向南都记者透露,其实现在对于车上没有配备灭火器、三角警示牌,暂时还没有任何处罚的规定。

        采写:南都记者梁罗喆

        作者:梁罗喆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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