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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海事处组织召开2015年汛期安全管理座谈会
2015-07-09 


为加强辖区汛期安全监管,确保汛期船舶的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2015年7月6日下午,马鞍山海事处组织召开“汛期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暨2015年汛期安全管理座谈会”。

会议由叶象琳副处长主持,胡成龙处长、薛兴云副处长、监管科及各执法大队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马鞍山市安监局、港航管理局、水上公安和长航公安领导应邀到会指导。武汉江裕、宁波北仑、上海海一、南京恒顺达、马鞍山中联海、上海长福、江苏炜伦、马鞍山扬子江、芜湖舜龙、马鞍山港口(集团)、马钢港务原料码头、安徽山鹰纸业、安徽华庆石化、长燃芜湖等13家航运公司、5家港口码头、2家危险品运输作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监管科负责人分析马鞍山海事处辖区近三年来汛期典型事故险情案例,案例具有洪水期险情事故鲜明特征,令人警醒。随后薛兴云副处长作了主题发言,分析了今年汛期水文气象特征和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通报了今年汛期以来长江干线典型险情事故案例,结合长江马鞍山段汛期基本现状,从黄洲新滩警戒区安全、大型船舶作业安全、漫滩水域安全、锚泊停泊安全、长江大桥安全、危化品运输作业安全、易流态货物运输作业安全等9各方面提出了针对性注意事项。同时对企业落实安全主题责任、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开展培训演练、落实安全预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与代表分别介绍了本单位汛期安全管理措施,并就如何落实海事部门要求进行了交流,对汛期海事安全监管提出了不少有益的建议。

胡成龙处长强调,近期长江段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一批典型事故教训深刻,发人深剩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各航运公司、码头和危险品单位充分认识到汛期高洪水位对船舶安全和码头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对本公司船舶、船员的管理,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汛期水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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