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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海事局启动III级应急响应
2015-07-09 
“灿鸿”和“莲花”双台风互旋,未来发展趋势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为障全省水上交通安全,7月7日18时,省地方海事局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并要求全省各级地方海事管理部门做到:

一是要按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加强值班,密切跟踪台风动态,收集并记录气象预报资料,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水上交通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立即做好准备,加强防台救灾设备、器材、物资、人员的准备和调集,做到定点、定装备、定人员,就近集结,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灾情,确保迅速有效投入抢险。

三是要根据台风进展视情采取水上水下施工停工、内河渡口停渡、旅游景区船舶停航等措施,闽江、赛江、九龙江等通航水域要加强船舶系(锚)泊管理和航道巡查,做好船舶防漂流、防碰撞等防范工作。(省地方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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