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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交通运输系统112个单位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5-07-08 
7月6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在福州召开,表彰l了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七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先进行业。

本次表彰会中,我省交通运输行业成绩突出:省交通运输系统被表彰为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全省共12个系统),厦门市、漳州市、三明市、宁德市交通运输系统被表彰为设区市先进行业;厅机关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共112个单位(其中厅直单位10个,交通运输系统48个,邮政系统34个,企业20个)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较上届增加38家;共16家单位荣获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至此,所有厅直属二级单位均为省级或省直级文明单位。(厅直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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