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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上高速撞车受了伤-男子驾照被吊销五年不得重考涉嫌危险驾驶罪
2015-07-08 
本报讯

(记者王赫岩通讯员焦轩刘媛)福建籍男子叶某酒后驾车在高速公路上与前方同向行驶车辆相撞,事故不但致叶某自己受伤,公路设施也受到损毁。交管部门依法对叶某做出吊销驾驶证及罚款处罚。公安津南分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叶某进行立案,叶某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6月12日00:50,高速公路支队津汕大队值班室接到110报警称:津港高速公路往市区方向15.5公里处两车相撞,有人员受伤。经查,45岁的福建籍男子叶某驾驶别克牌小客车,沿津港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前部左侧撞到前方同车道内由袁某驾驶的小客车后部,两车均失控,分别撞到道路桥墩和道路中央护栏上,事故导致叶某受轻伤、两车及路政设施损坏。

交警在现场发现,别克车驾驶人叶某神情恍惚,身上带有酒味且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检测,推测其有酒后驾车嫌疑。交警立即采取措施将叶某控制,并协调“120”急救部门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及检验血液。在进行抽血检验时,叶某状态极不稳定,情绪波动大且态度强硬,不时用头部撞墙且撕咬保安人员。事出紧急,为了保证当事人安全,交警及时将叶某控制住,并耐心说服,直至叶某情绪逐渐稳定并同意抽血。同时,交警联系到叶某妻子,通知其到医院照看叶某。

经天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肇事驾驶人叶某的酒精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122.52毫克,属于醉酒驾车违法行为。目前交管部门已经对叶某予以吊销驾驶证及罚款处罚,其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津南分局也已受理叶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

作者:王赫岩焦轩刘媛

本文来源:今晚网-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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