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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划定的路段起止点处都有交警部门设置的提示标志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
2015-07-07 
按照此规定,大河报记者目击的教练车练车路段,并没有超出范围,也有相关标志。

上述人士说,虽然允许学员练车,但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比如由教练陪同指导、车辆符合教练车标准、不能超出划定区域等。如果教练车发生事故,相关责任由教练承担。

据介绍,除以上两处,该大队辖区还有6处驾考训练路段,分别为鸿苑路、丰业路、丰硕街、开元路(天河路至江山路)、大河路、绿源路与天河路交叉口向西500米等路段区域。

另外,郑州市交警二大队辖区有15处驾考训练路段,分别为长春路、雪松路、银杏路、莲花街、科学大道与张五寨路向东至白松路向南(全程3.5公里)、科学大道与张五寨路向东至白松路向北(全程3.5公里)、科学大道与张五寨路向东至七叶路向北(全程3.5公里)、湖西路、长椿路(科学大道以南)、化工路与西四环路交叉口向西、科学大道三叶路向北至断头路、中原路杭州路向北路段、金菊街、中原西路西四环向西至新田路路段、中原西路与杭州路向西至荥泽大道。

交警三大队辖区有5处驾考训练路段,分别为碧云南路(南三环以南)、钢厂路、明辉路、新田大道、花寨路至宇通路至十八里河。

交警四大队辖区的2处驾考训练路段为经开区第十五大街、经开区第二十二大街。

交警六大队辖区有6处驾考训练路段,分别为龙子湖环路、龙子湖东路、秋实街、万通路、站南路、列里路。争议

学员在道路上练车,属不属于无证驾驶?

有市民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之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学员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涉嫌无证驾驶。

对此说法,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认为,如果在规定的路段内练车,一般情况下不会按无证驾驶处置。该负责人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建言城市发展很快,已划定的相关路段应及时更新

对天河路等路段的教练车练车行为,昨日,惠济区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受访时说,确实很危险,如果训练,确实应该在校内场地训练为好。但因为是交警部门按照规定划定的范围,他们也不便干涉。

据介绍,按照去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国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以最低等级的三级驾校为例,其新设立的教练场地面积应不低于10000平方米,而且还要求驾校在自备训练场的训练车道上,增设城市道路模拟内容,包括交通信号灯、公交站台等。“要求驾校完善训练场地,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杜绝在市政道路上练车现象。”该人士说,“但是,按照新标准,郑州现有的100多家驾校,大多数都不能达到标准。”

对目前一些驾校仍在市政道路上练车的问题,多位市民建议交警部门废除划定的范围,“如果一时难以废除,应该及时进行更新。那些车流量已经大量增加的路段,应该删除;新建成的合适路段,可以充实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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