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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结果公示
2015-07-07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4〕259号)的要求,根据我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工作总体部署,各地已完成对全省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时间为7月6日至7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7月14日前将意见与建议以书面形式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公交办。联系人:李佳;联系电话(传真):0451-82340134;邮编:150036。

附件:公示结果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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