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热点解析:深思交通事故
201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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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
近期,国内连续发生多起严重交通事故。7月1日,一个韩国旅游团乘坐的大巴车在吉林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0人死亡。同一天,南京再次发生惨烈车祸,一辆轿车与货车相撞,轿车几乎被削顶,车上人员三死一伤。此前发生的“6·20”南京宝马肇事案令舆论震惊,肇事者在路口以近200公里的时速闯红灯,造成两人死亡。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的严重车祸一再发生,令人万分痛惜,也让整个社会不得不反思其中原因。
【华图解析】
伴随居民收入增长以及汽车价格下降,中国迅速从一个“自行车王国”变身为“汽车王国”。然而,在汽车消费能力增强的同时,整个社会与汽车相关的良性文化却没有建立起来,交通不文明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正如有人形容的那样,某些中国人开车更像是“骑着汽车”。
在一个成熟的汽车社会里,道路交通参与者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驾驶礼仪也会被普遍遵守。在这种社会氛围中,大货车司机明白自己车辆的特殊性和危险性,遇到小型车辆时会减速慢行,而机动车驾驶人在看到行人时,大多会明白自己是强势方,因此会主动慢行礼让。然而在我们身边,“恃强凌弱”、“恃快凌慢”的司机比比皆是,这些在“自行车座上”长大的司机,“骑着”汽车随意逆行、抢行,这些行为在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同时,也每每让这些司机自己置身险境。
近期发生的一系列严重车祸,再次展示了一个残酷的现实:交通事故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汽车作为交通工具为现代社会提供巨大便利的同时,也成为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显示,目前全世界每年有超过百万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
面对随意的行人、任性的司机,仅仅制定严格的法规制度是不够的,还必须公正、严格地执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虽然说矫正不良习惯需要一个适应过程,执法部门应当坚持处罚与宣传教育并重,但为了遏制恶性交通事故高发的态势局面,从严惩处交通违法行为仍是必要的选择。社会各界都应当明白,每个人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都应该经常评估自己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状况,出门在外须“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时,这样才能构建起执法主导、社会共治、人人参与的交通文明,使每个人都成为交通安全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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