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广昆高速肇庆段“228”较大交通事故原因查明
2015-07-06 
近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对广昆高速肇庆段“2·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批复结案。经查明:事故中两台车辆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且两车安全距离不足是导致本次事故的原因。

2015年2月28日3时54分,在广昆高速G80肇庆往广州方向K31+940(高要蚬岗)路段发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台车牌为桂D83058小型普通客车追尾碰撞一台川M26883重型仓栅式货车,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肇事小型客车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约330.2万元。

经调查,广昆高速肇庆段“2·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原因是:桂D83058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练文驾驶机件制动力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行驶且与前车安全距离不足与前车追尾,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川M26883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文军驾驶机件制动系灯光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行驶,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调查组认定:广昆高速肇庆段“2·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目前,相关部门和单位正依据各自职责,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鉴于事故路段(包括广肇高速公路全线)交通量已严重超负荷,节假日发生拥堵已成常态,事故路段右侧硬路肩比《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的要求少1m,技术标准已不符合最新的规范要求的现状,调查组还建议市交通、公路部门与高速公路建设单位肇庆粤肇公路有限公司共同商讨整改措施,尽快启动广昆高速公路肇庆段扩建工作,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责任编辑:HN666)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