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部署启动史上规格最高、力度最大治超专项行动
2015-07-06
6月19日,嘉兴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启动2015年全市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常务副市长梁群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张仁贵主持。
此次专项整治是嘉兴有史以来规格最高、力度最大的治超行动,由市政府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作为辖区内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下设源头组、现场组、维稳组和宣传组4个行动组,交通、公安、工商、监察、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组成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队伍,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各自辖区内治超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历时将超过7个月时间。
根据安排,全市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排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提高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6月30前,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宣传有关治超的政策法规和相关规定;在港口、码头、货物集散地、重点货运企业召开各种形式的宣讲会;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两侧附属设施上悬挂宣传标语,在收费站向过往货运车辆驾驶人发放宣传资料。第二阶段是从7月1日至7月31日,全面排查统计辖区内装运煤炭、建材、钢材以及化工原料等重点货物的重点企业、港口等货源单位;检查货运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驻点经营外地企业的经营许可、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和备案情况;重点检查参与货源单位货运运输的车辆整备状况与行驶证记载参数的一致性、道路运输证的有效性等。第三阶段是从8月1日至12月30日,货运源头整治是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各责任主体在前期“三查三纠”的基础上,依法整治各类违法行为,确保源头管控落到实处。路面整治行动,则作为源头治理的巩固手段,各部门组建的联合执法队伍及高速公路各联勤单位,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运营,并严格实施卸载,直至违法状态消除。第四阶段是从2016年1月1日至1月31日,将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回顾,进一步研究建立健全治超联合治理组织体系,建立起“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治超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目前,嘉兴市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队伍全面进入统计排查阶段,逐一走访货运企业,港口、码头、货物集散地,对辖区内重点货源单位、货运车辆及货运从业人员进行调查摸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