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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开展全区出租汽车计价器安装使用专项整治行动
2015-07-06 
根据交通运输部实施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投入运营的出租汽车车辆应当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计价器,出租汽车驾驶员应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目前,我区有些地区的出租汽车虽已安装计价器,但安装不符合标准或使用不规范;有些地区的出租汽车还未安装使用计价器,以议价方式进行营运;还有些城市出租汽车违规安装“跑得快”装置干扰计价器,对乘客进行计价欺诈。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于2015年6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出租汽车计价器安装使用专项整治行动。6月26日,两厅局联合印发了《全区出租汽车计价器安装使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

一是规范出租汽车安装使用计价器工作。各盟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对属地出租汽车安装计价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对未安装计价器的出租汽车,2015年底前必须全部完成安装使用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明确安装日程和进程,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安装工作。各出租汽车公司在更新、购置出租汽车计价器时,须经盟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符合JJG517-2009《出租车计价器》计量检定规程要求的相关检定证书,并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备案后方可批量购置计价器。对已安装出租汽车计价器的地区,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做好周期检定工作,对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计价器及时进行调整矫正或更换。

二是严厉打击违规安装“跑得快”等装置干扰计价器正常工作的行为。各盟市交通运输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对安装使用“跑得快”等装置的出租汽车的行政执法和查处力度,并要求在出租汽车计价器上安装防作弊芯片。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牵头查处违规出租汽车和驾驶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违规安装使用“跑得快”等装置的出租汽车进行处罚。对增设有电子证件信息识别、回传运营数据等功能的出租汽车计价器需由计价器生产厂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相关的技术报告后方可连接使用;对违法安装使用“跑得快”等装置或破坏计量检定铅封的出租汽车计价器须重新检定后方可运营。

三是加强对出租汽车计价器使用的监督检查。各盟市交通运输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不使用计价器行为的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规安装使用“跑得快”等装置,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未经检定、超周期检定、检定不合格的计价器及破坏计价器准确度、铅封和伪造计量数据等行为要按照行业管理权限和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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