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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规划建设时同步建公交车站
2015-07-04 
南都讯记者李鹏未来惠州道路规划建设时也必须同步规划建设公交车站。这也就意味着路一旦通了,公交车站也就好了,公交线路也将随之而来,市民出行更便捷。昨日《惠城中心区公交站点设施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发布。根据《规定》,公交站亭应与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按照该规定,公交站亭的站台(位)是道路(含城市道路和公路)的组成部分,应与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设公交站台(位)的费用依法纳入道路建设成本。市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应将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及时通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结合公交站点设施规划就站点设施建设预留位置、配套方案等作出书面回复。

公交站台广告是城市里的一道独特风景线。《规定》还指出,公交站点设施属公用事业产品,其建设、维护、管理除由政府投资外,可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实行特许建设、特许经营。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获得公交站点设施经营权并非永久性的。根据《规定》,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对惠城中心区内的公交站点设施经营者进行考核,特许经营权期限届满且考核结果优良的原经营者,在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投标中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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