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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海事部门发文要求旗县区海事处加强暑期、汛期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
2015-07-04 
进入7月份,我市暑期、汛期同时到来,为确保这一期间全市通航水域安全稳定,市海事部门发文要求旗县区地方海事处加强暑期、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一是要加大现场巡查力度。暑期、汛期正值我市水上旅游高峰期,同时也是黄河沿岸耕种河滩地农民给庄稼施肥除草的季节,各地要提前部署,加大现场巡查的频次和力度,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辖区通航水域的安全有序;二是要加强气象、水文预警服务。各地要和气象、防汛部门建立预警协调机制,有不良天气状况发生的迹象或洪水到来前及时给企业和船舶提供预警服务,督促企业及船舶积极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要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及行业法规,坚决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及依法行政原则,对一切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决不手软;要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机制,积极将辖区通航水域安全隐患向当地安委会汇报,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部门联动,高质量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辖区通航水域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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