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广东]汕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机构调整
2015-07-03 
7月1日,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举行执法局机构调整移交仪式,汕头市交通运输局调整理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领导小组与执法局签署了有关移交书,标志着汕头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由交通局内设机构调整为直属行政机构的具体移交对接工作基本完成。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吴文兵强调,执法局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把握机构职能调整的有利契机,勤勉务实,真抓实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职责,狠抓精准执法。坚决打好治超攻坚战和持久战,严格按照盛市部署,积极配合海湾大桥、磊口大桥抢修工作,加大路面查处力度,深入推进源头治超,实现源头监管和路面执法同举并重。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突出治理重点,通过对重点人群、重点地段的非法营运治理,以点带面推进,坚决遏制非法营运发展态势。深入推进出租车市场综合整治,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出租车不压表、拒载、异地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力度;落实重点部位的驻点管理工作,不断净化出租车市场,有效规范营运秩序。

二是完善制度设计,狠抓队伍建设。继续深化“法治交通”建设,建立健全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继续建章立制,优化交通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流程。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标准细化,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完善交通执法绩效考核机制,不断提升交通执法效能。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及时更新执法知识、定期提升业务素质。推进执法法制化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交通执法综合保障能力。加强警示教育,畅通内外部监督渠道,确保规范执法。

三是形成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部门要本着“先移后顺、先内后外、平稳过渡、快速高效”的原则,积极稳妥做好剩余收尾工作的移交,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执法局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各项内部管理规定。局各业务科室要注重形成合力,继续对各自领域的执法做好支持、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