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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委部署落实今年第一批行政审批改革事项
2015-07-02 


6月29日,市交委部署落实市政府公布的2015年第一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公布重庆市201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市交委系统承接行政审批项目6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3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8项。

市交委系统承接交通运输部行政审批项目6项:经营港口理货业务许可,国家重点公路工程施工许可,船员适任证书核发,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认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运输审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

市政府决定取消市交委对应交通运输部实施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3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考核人员从业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理货人员从业资格。

市交委系统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8项:经营港口理货业务许可,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核发,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核发,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发,从事国际道路运输审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业务许可证核发,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证核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证核发。

市交委要求各相关单位,对承接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按照《关于转发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编制流程图,统一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公示、网上查询、网上投诉等功能。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事项,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开展相关业务。对明确为后置审批的项目,要及时修改办事流程,对外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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