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运载“炮筒”上高速严重超长被处罚
2015-07-02 


6月30日10时45分,江西省高速交警一支队三大队交警在昌西南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运输大塑料管的平板半挂车存在严重超长违法行为,从后面看,就像是半挂车运载一车“大炮筒”。经现场测量,该挂车超长的“大炮筒”近8米长,且未悬挂任何警示标志,非常危险。经了解,该车运送大塑料管前往南昌,由于车主想多装些货物,就将两段管子拼到一起运载,这才使得该车载物严重超长。交警对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后,依法对其超长以及超限未设置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5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陈志光记者王斌摄)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