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哈高速公路四平至长春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四梅线K8+023公铁立交桥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2]1935号及沈阳铁路局计划统计处以计改[2014]186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银行贷款,项目资金比例为:项目法人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标段
|
路线名称及桩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建设地点
|
CSGT01
|
K7+526.00-K8+540.78
|
四梅线K8+023公铁立交桥,连续刚结构,全长83米;修建铁路临时便线长756米,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钢梁结构施工便桥,全长72m。
|
四平
|
2.2计划工期:2015年8月15日-2015年10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2010年1月1日后,下同)累计完成不少于500米的铁路桥梁(包括公铁立交桥)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用范本(《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7 月 22 日 10 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浦东路4488号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 吕冀
电 话: 0431-84663817
传 真: 0431-846638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路16号
邮 编: 130021
联 系 人: 李洪涛、孙静、梁新通、祝佳美
电 话: 0431-85368866
传 真: 0431-85368866
2015
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