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交警总队提醒交通参与者注意夏季出行安全
2015-07-01
夏季来临,气温逐渐上升,而因为炎热引起的交通事故也不断发生。据统计,每年夏季,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都呈上升趋势,为此,省交警总队向全省交通参与者发出如下交通安全提示:
1、驾驶长途客车,请注意停车休息。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白天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驾驶客车请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要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超过白天正常限速的80%。
3、安全带-生命带!2013年5月16日,福建省南平市一辆乘载30人的客车失控冲出路外,由于车上乘员全部佩戴了安全带,事故仅造成6名乘客轻伤。
4、夏季夜间行驶车辆增多,请货车驾驶人保持货车尾部清洁、灯光完好,车身反光标识明显,侧后部防护装置完备,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要长时间占用内侧车道,防止车辆被追尾。
5、夏季驾车易疲劳,请保证睡眠充足,注意劳逸结合,尽量避开习惯睡眠时间行车。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请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切莫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
6、交通出行,安全第一。夏季驾车出行,请勿贪图舒适和凉快而不系安全带或穿拖鞋驾驶、边开车边吃冷饮等,以免影响行车安全。
7、夏季天气闷热,容易心情烦躁,请提前准备提神醒脑、防暑降温用品,开车时保持良好心情,不要带着情绪驾车,不开斗气车。
8、行车途中长时间使用空调制冷,会造成密闭车厢内空气混浊,容易头晕倦怠,宜每隔一段时间打开车窗透气,保持良好通风。
9、夜间行车视线不良,请降低车速,保持精神集中,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并正确使用灯光,会车时需及时变换远近光灯,不要长时间使用远光灯。
10、雨雾天能见度降低,驾驶车辆请及时开启示廓灯和雾灯,适当增大跟车距离,保持安全车速,注意观察道路情况,谨慎、安全、文明驾驶。
11、在湿滑路面行车,请降低车速行驶,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车距,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车辆侧滑发生危险。
12、行经积水路段时,应跟着前车路线行驶。遇有情况不明或积水较深路段,请停车观察或绕道行驶;必须涉水通过时,要低挡匀速一次性通过,不要中途停车或减速。
13、夏季车辆易爆胎,请注意检查轮胎磨损程度和轮胎气压,发现轮胎老化、鼓包、龟裂等应及时更换,轮胎气压不宜过高或过低。一旦发生爆胎要保持车辆直线行驶,缓慢减速停车,不要猛踩刹车。
14、夏季雨雾天多,请提前检查刮水器,刮水片如有裂纹,会造成雨水刮不净或刮水器异常抖动,影响安全驾驶,应及时更换,并及时加注玻璃清洗液。
15、夏季来临,请及时检测车辆蓄电池,避免蓄电池的电极和内部零件在高温下氧化,导致蓄电池缺电,损害发动机性能。
16、夏季气温高,谨防车辆自燃。请加强车辆日常检查、保养,避免车辆长时间暴晒,不要在车内放置香水、打火机等易燃物品,并随车携带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