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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细则下月正式施行
2015-07-01 
昨日,记者从安徽省财政厅了解到,《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将于下月初正式施行,这就意味着,今后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如果肇事者一时无法垫付医疗费用,受害者可以提出申请,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个案]女孩遇车祸司机无钱赔

6月5日下午,一名在合肥游玩的庐江女孩,被一名女司机撞成重伤,全身多处骨折,颅内出血,接受了开颅手术。然而肇事车辆交强险已过期,司机家庭条件也困难,甚至因凑不齐医药费一时不敢露面。

记者从女孩父母处了解到,目前女孩仍在医院治疗,他们家来自农村,本身就没有多少钱,前期还是东拼西凑借了几万元,才能勉强给女孩看病,“后来主要是社会上很多好心人给我们捐款,女儿才得以继续治疗。”

[现状]自垫医药费再依法赔偿

昨日,记者从合肥多个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获悉,类似肇事司机无钱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的情况并不常见,通常肇事司机发生了伤人事故,都会有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除非是不符合理赔标准、或者暂时找不到肇事者、甚至肇事者就是不愿意给钱,那就只能受害人自己先垫付了。”一位事故交警介绍称,对于交警部门来说,他们没有强制措施去要求肇事者进行赔偿,只有尽可能地进行协商。

交警部门称,目前现状就是,如果肇事者就是不愿意垫付相关费用,受害者往往只能想办法自行垫付,然后再通过司法途径索要赔偿,“但是这又需要很多时间,而且一些受害者自身条件有限,也垫付不起。”

[进展]有救助基金可帮助垫付

记者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经过长期准备,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将于下月初在安徽正式施行,届时会将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在后续救助中置于更为公平的地位,通过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受害者,以及基金机构追偿肇事者此种方式,最大限度通过政府财力以及公权力的中介制衡作用,为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提供资金和制度支持。

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

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比照本细则执行。市和直管县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道路以外农业机械(拖拉机)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抢救费用,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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