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航物流平台与国家物流平台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暨第二次技术会议召开
2015-06-30
2015年6月16-17日,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物流平台”)与长江航运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以下简称“长航物流平台”)在武汉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并召开第二次技术会议。长航局巡视员方大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长航信息中心、长江船东协会、长江港口协会等单位领导,国家物流平台管理中心主任助理胡奕军等参加了会议并出席了签约仪式。
协议明确了合作内容,双方将致力于共同推进国家物流平台关于长江航运物流信息交换节点的部署、物流数据交换共享、江海联运业务协作模式的研究及江海联运应用服务的建设;发挥推进江海联运主力军的作用,同时,共同推进各方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双方平台应用水平和增值服务能力。此次签约通过联动双方构建了一个良好的合作机制,对下一步江海联运体系建设在长江流域深入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次协议签署会议上,双方就长江江海联运物流信息共享与互联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将以江海联运信息化项目作为合作的切入点,充分发挥长江船东协会、长江港口协会等机构的作用,以物流信息化需求促进双方物流信息化项目的建设。
双方同时就互联合作的可行性方案进行了技术层面探讨,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了双方业务合作相关前期推进工作时间节点。
会上,方大怀巡视员指出此次签约对未来长江航运连接出海港口的运输一体化模式具有现实意义,对全国推进江海联运体系建设也具有示范作用,并建议签约双方下一步抓好协议的贯彻落实、抓好江海联运模式的顶层设计,为推进“四个交通”建设,提升物流联运整体效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